孕 期 保 健
作者:fybjy      文章来源:fybjy     更新时间:2005/03/28

    妊娠全过程为280天(以四周为一个孕月计算即为10个月)。孕妇在妊娠3个月内(即12周前)应到医院检查,确诊后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孕期检查城市要求8次以上,农村不少于5次,高危孕妇按病情增加检查次数),并接受3次母乳喂养知识教育。
     产前检查时间和保健要求
    一、孕早期(孕3个月内即12周前)  检查次数1次。监护和保健要求:进行早孕检查与确诊;早建卡,早发现妊娠合并症,早期接受孕期健康教育。

高危信号:孕妇如有发热、腹痛、见红、剧吐等情况应速找医生检查。
    二、孕中期(孕4-7个月即12-28周)  检查次数每月一次。监护和保健要求:定期产前检查,监测胎儿宫内生长发育情况,如发现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及早纠治;接受母乳喂养知识教育及孕期营养指导;接种破伤风类毒素。

高危信号:发现胎动减少或子宫未见增大等异常情况即到医院检查。
    三、孕晚期(孕8-10个月即28-40周)  检查次数每半月一次,最后一个月每周一次。监护和保健要求:监测胎儿成熟度,胎儿宫内安危情况;防治高危妊娠及其它合并症,预防早产,做好住院分娩准备。

高危信号:若出现流血、流水、头痛、眼花、气急、胎动减少等症状,请速去医院检查。
    四、孕期五忌   为避免早产、流产、畸胎、死胎或胎儿生长发育迟缓、孕期要做到:1、忌滥用药;2、忌病毒感染;3、忌放射线照射;4、忌烟、酒、吸毒;5、孕头3个月及最后1个月忌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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