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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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鹤山市妇幼保健院
更新时间:2024/06/12
根据《根据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公布的《江门市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汇总表(2023年版)》,我院对“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成本测算,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价格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定价如下:
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价 | 收费标准 |
311503023F/1 | 心理咨询(普通医生) | 次 | 150(元) |
311503023F/2 | 心理咨询(中级医生) | 次 | 200(元) |
311503024F | 心理治疗(普通医生) | 次 | 200(元) |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病患者和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意见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鹤山市妇幼保健院财务科
联系电话:8933022
联 系 人:曹保书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0日
鹤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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