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妇幼保健院按照二甲专科医院建设评审、电子病历四级评级、符合国家互联互通、智慧医院评级、互联网医院建设、医保付费以及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要求,计划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为了广泛了解相关重要软件产品情况,确保软件功能和性能满足医院未来发展及政策要求,符合我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需要,现邀请满足相关要求的厂商参与我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技术方案制定工作,前来我院做整体规划和功能介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鹤山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整体规划和功能介绍
二、项目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HIS、EMR、LIS、PACS、医院综合运营管理应用、智慧医院服务等,核心目标为满足医院现有的信息化基本要求,按照智慧医院整体建设要求,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推进系统整合,同时完成二甲专科医院要求的电子病历四级、智慧医院、互联互通等分级评价测评工作。
三、建设公司总体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自主研发HIS、EMR或系统集成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中的一项。
4、具备三家及以上三甲医院项目成熟建设经验,并具有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四级以上(含四级)或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以上(含四级甲等)的案例。
5、产品必须满足二级甲等专科医院相关要求。
6、需要配合医院完成《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方法及标准(试行)》四级或以上测评要求。
7、需要配合医院完成《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测评要求进行建设。
8、要求HIS、EMR等产品满足支持国产自主研发技术路线,必须支持信创产品和国产数据库。
9、要求具备极强的本地化实施与部署能力以及快速上线能力。
10、要求提供本地化驻场服务。
四、召开方式:
参与公司报名后,公司根据我院需求提供整体方案,根据需要决定以线下或线上方式组织,会议时间另行通知报名公司。厂商采用PPT宣讲和现场答疑形式进行,总体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介绍、案例介绍、医院智慧医院解决方案、产品亮点(面向医疗、护理、财务、信息、医院运营统计等方面)、实施规划、售后服务等内容。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8:30至7月31日下午17:00止。
报名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1156号鹤山市妇幼保健院12楼信息科
报名方式:邮寄或致电联系人: 冯生 电话:0750-8933059 ,13822390806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软件名称、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