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鹤山市妇幼保健院手术室层楼净化空调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鹤山市妇幼保健院手术室层流净化空调维修及保养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2年
3、采购预算金额:5.4万
4、采购需求及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二、参与需求调查的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及递交纸质版资料需知: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向采购单位报名,报名时请将以下文件(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公章,当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时,对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不再作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制作响应文件(针对本项目能够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实施方案和报价等)。
五、报名领取采购说明书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4日17点止(节假日除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4月24日17:00前。报名领取采购说明书及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1156号)。 说明:投标文件一式5份装订成册(1正本4副本),投标文件需每页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密封盖章,按要求递交。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联系人电话:2025年4月25日 15:00 11楼会议室 0750-8933053
七、 现场踏勘考察
1. 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造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理,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
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4.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时间为: 2024年4 月21日 14:30至16:30
5. 现场踏勘联系人:陆先生 电话: 0750-8933053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山市妇幼保健院,纪监部门联系电话: 0750-8933023
鹤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