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妇幼保健院年度污水检测项目采购服务 (采购编号:ZWK202507)
作者:      文章来源:鹤山市妇幼保健院     更新时间:2025/05/07

鹤山市妇幼保健院年度污水检测项目采用院内发包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密封报价。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鹤山市妇幼保健院年度污水检测

2、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包括委托检测项目实施的全部费用,以及协助抽样派出交通车的交通费,供应商随行抽样人员的人工成本、抽样工具及其损耗费用,样品寄送费用,样品购买的费用等相关费用。协助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每月按要求登记相关环保信息记录。

3、检测服务项目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1156号(妇幼保健院院内)。

4、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

5、付款方式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污水检测费金额的30%。第二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半年)后的20个日历日内,经甲方确认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相应义务且不存在违约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费金额的20%。第三期:合同期满后的20个日历日内,经甲方确认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相应义务且不存在违约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污水检测费金额(污水检测费金额的50%,如未检测次数不足,按实际检测情况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涵盖本项目所要求的检测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检测内容

本次检测为委托检测,具体项目内容:

检测位置

检测类型

检测项目

采样点数

样品总数

检测

鹤山市妇幼保健

厂界废气

臭气浓度、氨(氨气)、氯、硫化氢

4

1

4(季度/次)

废水

pH、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总余氯

1

1

4(季度/次)

废水

悬浮物、化学需氧量(送样)

1

1

52(每年/次)

废水

粪大肠菌群数

1

1

12(每月/次)

噪声

厂界噪声

4

1

4(季度/次)

备注:采样日期另行约定,实际采样方案以采样当天情况为准。其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的样本为送检,送检产生的快递费由供应商承担。

四、检测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采用合适谨慎态度及科学准确的方法,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

2、供应商应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检测,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的项目,应向发包方申明并取得发包方书面同意。

3、就检测报告的有关内容,供应商应保证检测过程及报告,真实、有效,无虚假成分,并接受发包方的咨询供应商未能按照相关标准方法检测或出具虚假、不真实的检测报告的,发包方有权要求供应商重新进行检测,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五、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

评分项目/权重

评标因素

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35%)

实施方案10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维保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各方面方案,及各种规章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

①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

②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7分;

③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方案(10

根据投标人提供关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等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①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

②方案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的得7分;

③方案基本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技术优势15分)

投标人具备技术力量优势,提供环境保护技术相关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份得3分,本项最高得分15分。

商务评分(15%)

服务经验管理完善可行等(15分)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污水检测项目业绩的,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价格评分(50%)

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定评标基准价的价格评分为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六、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17点止(节假日除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5月14日17:00前。报名及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1156号)。 说明:投标文件一式3份装订成册(1正本2副本),投标文件需每页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密封盖章,按要求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15日 15:00  11楼会议室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山市妇幼保健院,纪监部门联系电话:黄先生    0750-8933023  

九、联系人及电话:陆先生 0750-8933053

鹤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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