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自助服务终端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文章来源:鹤山市妇幼保健院     更新时间:2022/07/19

鹤山市妇幼保健院就下列智慧医院自助服务终端项目采用院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鹤山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自助服务终端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YNxxcg03

采购项目编号:YNxxcg0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0000.00元

注: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并正式交付使用

本项目接受不高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本招标项目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应当满足这些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 〔2022〕3号)执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6项目对接需符合我院系统参数更改,人员熟悉我院现有信息系统架构,对我院的HIS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开发经验,具有使用系统故障排除和程序修改能力。

7)非自有版权产品,需有原厂授权及原厂售后保证函。

3.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请注意:必须按以下顺序制作报名资料,资料必须齐全方可接受报名)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章公章(由授权人参与时提供)

4)项目建设方案及预算(加盖公章);

4.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19日至2022年7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1156号,妇幼保健院十二楼信息科。

3)现场提交书面材料报名或把报名材料发送至48404086@qq.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公司全称、参加项目,如××公司报名××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书面材料于开标前半小时提交审核。

5.公示时间:2022年719-2022年725

6.开标时间及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50-8933023 13822390806

附件:招标文件鹤山市妇幼保健院智慧医院自助服务终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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