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需求调查公告
鹤山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采购,现向市场主体进行采购需求的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初定):医疗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二)项目预算金额(初定):450000.00元
(三)项目内容概况(初定):为鹤山市妇幼保健院提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施服务,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需在本地部署实施服务,系统应用服务器单向穿透网络,通过专线与省财政厅进行数据交互服务,完成制票、签名及在线核销等操作,为单位提供包括平台系统管理实施服务、票据管理系统微信卡包服务、收费点开票管理系统实施服务(包括门诊、住院)、其它系统需要的接口服务、通知接口服务。
(四)项目内容要求(初定):实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技术要求:(1)满足财政统一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的需求,并实现与“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入账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控制。(2)改变原有的“以票控费、以票管收”的管理理念为“以数字化信息手段控制收费、管理收费”。(3)电子票据在票据电子化基础上使用数据签名代替传统的印章,实现防伪和反篡改。(4)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需在本地部署,系统应用服务器单向穿透网络,通过专线与省财政厅进行数据交互,完成制票、签名及在线核销等操作。(5)实现各项医疗收费结算即时生成电子票据,解决缴费过程繁杂、票据管理与核销等问题,有效缩短了民众窗口的等待时间,提高了服务效率。(6)产品必须与我院现有的医院信息系统实现系统集成,实现高度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系统要求与院方的HIS系统无缝集成。
二 、参与采购需求调查供应商报名及递交纸质版时间:2023 年8 月1 日至 2023 年 8月8日下午5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成功以收到纸质版报名资料为准。(注:不接受邮)
三、参与需求调查的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调查资料要求:
1.公司有效的证照复印件;
2.响应文件;
3.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封装提交,一正1副。
六、调查文件递交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1156号鹤山市妇幼保健院12楼信息科
联系人: 冯生
电话:0750-8933059 ,13822390806
七、采购需求调查注意事项:供应商可以通过参与本次需求调查,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日后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八、参会时间及地点:我院将按照规定采用适合参数进行资格审定后,如有需要将组织来我院参会论证,符合资格条件者要提交本项目的幻灯片(时间控制在十分钟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相关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调查表
鹤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8 月1日